
樂居財經 李蘭 4月22日,世林股份(873935.NQ)發布公告,安徽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陳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經查,安徽證監局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截至2025年3月3日,公司17名股東(包括董事陳軍、張友成,原董事桑世鋒、涂如輝,原監事劉軍,以及其他股東)合計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1257.5萬股,占公司總股份的11.23%。上述股權代持事項,公司未進行信息披露,違反了相關規定。

據查,世林股份現有業務可分為照明產品業務和玻璃器皿業務。公司研發、生產照明產品和玻璃器皿產品,向下游客戶進行銷售,從而獲取收入及利潤。
業績方面,2024年,世林股份營業收入8.03億元,同比減少7.76%;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450.54萬元,同比減少36.97%。

報告期內,世林股份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6430.93萬元,同比下降33.54%,主要系營業收入下降導致經營活動現金流入下降所致。公司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5374.89萬元,同比下降2834.13%,主要系短期借款減少所致。
桑永樹、桑世林,二人分別持有世林股份2000萬股股份和140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分別為17.86%和12.5%,二人合計持股比例為30.36%,公司其他股東的持股比例均處于5%以下,且非常分散;桑世林和桑永樹二人系父子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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