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張林霞 9月13日,據財政部最新消息,自2024年1月起,財政部組織檢查組對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廣州分所的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審計項目執業質量開展了專項檢查。財政部對普華永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普華永道涉及恒大地產2018年審計項目的違法行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共1.16億元的行政處罰。

財政部對恒大地產2018年至2020年相關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4名簽字注冊會計師湯振峰、魏澤、朱立為、蔡秀娟,給予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處罰;依據相關管理辦法,對陳耘濤、吳德恩、潘國威、陳智杰、陳君瑜、盧玉捷、金瑩等7名參與編制恒大地產合并財務報表的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或罰款的行政處罰。
注冊會計師方面,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對恒大地產2018年至2020年相關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4名簽字注冊會計師湯振峰、魏澤、朱立為、蔡秀娟,給予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處罰;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對陳耘濤、吳德恩、潘國威、陳智杰、陳君瑜、盧玉捷、金瑩等7名參與編制恒大地產合并財務報表的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或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于香港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中國恒大集團提供審計服務的有關責任,財政部將通過跨境審計監管合作機制,積極協調配合香港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2024年5月,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債券發行人恒大地產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嚴肅作出行政處罰,認定恒大地產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相關5次公司債券發行構成欺詐發行。普華永道是恒大地產上述期間的審計機構,中國證監會對普華永道在上述期間為恒大地產提供審計服務并制作、出具相關文件是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按法定程序開展調查。
中國證監會調查發現,普華永道在執行恒大地產2019年、2020年年報審計工作中未勤勉盡責,在審計過程中違反多項審計準則,違背多項審計要求,多項審計程序失效,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未作出正確的職業判斷,未發現恒大地產大金額、高比例財務造假。一是審計工作底稿失真,地產項目觀察中約88%的記錄與實際執行情況不一致,底稿記錄內容嚴重不可靠。二是現場走訪程序失效,現場走訪認為符合交樓條件的樓盤大部分實際未竣工交付,部分至中國證監會實地調查時仍未竣工交付,甚至是“一片空地”。三是樣本選取范圍失控,任由恒大地產替換樣本,將恒大地產標注“不讓去”的地產項目排除在走訪樣本之外。四是文件檢查程序失靈,核驗無異常的交樓清單,實際上大量業主簽字確認日晚于資產負債表日。五是復核程序失守,現場走訪程序復核工作流于形式,復核人員基于對走訪人員的“信任”出具復核結論。
普華永道為恒大地產2019年、2020年年報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為恒大地產20恒大02、20恒大03、20恒大04、20恒大05、21恒大01等5次債券發行出具保證財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的聲明,普華永道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普華永道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三款所述“未勤勉盡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的情形,中國證監會依法責令改正,認定普華永道在上述期間執行的恒大地產1次債券發行審計、2次年報審計、2次半年度審閱、6次特殊目的審計項下的全部業務收入2774萬元均為違法業務收入,依法全部予以沒收,并按“沒一罰十”處頂格罰款2.77億元,同時對4次未收費債券發行審計服務按上限罰款2000萬元,對普華永道罰沒款總計3.25億元。
在案件查處過程中,中國證監會與財政部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共享信息、強化合力。在處罰裁量上,中國證監會依法對普華永道兩年間全部業務收入予以沒收,并處以頂格罰款,與財政部協同罰款共計4.41億元;在“資格罰”上,鑒于財政部已對普華永道作出暫停經營業務的行政處罰,暫停業務范圍涵蓋證券領域,中國證監會不另行作出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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